TA的每日心情 | 开心 2016-5-15 1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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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74 天 [LV.6]常住居民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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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看到一则故事,说是某商店积压了一批卷烟,这些都是烟草公司搭配而来的,日复一日,年复一年,3年下来就积压了几十箱,这可急煞了店主。某日,与一好友说起此事,好友记在心里,想在心头。时隔3日,某乡召开秋季农特产品、畜牧交易大会,好友邀请店主用车装好卷烟并带上执照等证件来到交易会现场,扯开嗓子喊起“卷烟大降价了,快来购啊~~~”,这在当时那个人们抽贯了水烟的地方就有人议论“是不是假的哦,这么便宜”。“放心,我们有证件的、、、”。当人们陆陆续续开始购买的时候,店主悄悄问好友:你销售的价格比我进烟的价格还贵,你还说是大减价???好友不理,只顾扯起他的嗓子,“大减价,大减价~~~。”一天下来,卷烟就所剩无几了。
虽然,这只是一个故事,但作为零售户的我感触有加,故事中的这般“大减价”,谁将获得了更大的实惠?我想应该仍然是店主,要不是店主的朋友有如此的“智慧”,说不定店主的卷烟将永远积压在那里,占用了资金不说,还有可能成为垃圾。店主的朋友说的“大减价”,只不过是在商品的销售中采用的一种价格心理战,而店主的朋友正是利用这个价格心理来抓住更多顾客,从而达到自己的目的。 当然,这里面的奥妙想一时说清是有些不大容易。
这个故事有很多地方是有不可取之处,如将烟运到其他地方销售,降价销售等等,但对店主朋友的所采用的方法对我们不得不说是一种“销售策略”。
附:《烟草专卖条例》(摘)
第十四条 经营卷烟、雪茄烟零售业务和经营烟丝产销业务的单位或个人,都必须向当地烟草专卖局申请领取专卖许可证,并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领取营业执照,接受当地烟草专卖局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理。没有领取专卖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单位或个人,不得经营卷烟、雪茄烟零售业务或烟丝产销业务。
第十五条 烤烟、名晾(晒)烟的收购价格,由国家物价局会同烟草总公司制定。卷烟、雪茄烟的出厂价格、调拨价格、批发价格、零售价格,由烟草总公司统一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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