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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流讨论] 关于专卖执法活动中若干问题的参考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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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5 18: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于专卖执法活动中若干问题的参考处理意见--国家局法规司

关于专卖执法活动中若干问题的参考处理意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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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专卖执法活动中若干问题的参考处理意见

zcw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10-13 12:48
  • 签到天数: 209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4-1-16 12:56 | 显示全部楼层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4-1-16 16:14 | 显示全部楼层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6-6-9 08:55
  • 签到天数: 45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4-1-17 08:28 | 显示全部楼层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5-9 15:49
  • 签到天数: 121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4-1-18 09:50 | 显示全部楼层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6-6-9 12:36
  • 签到天数: 350 天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4-1-21 08:50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调整

    异地携带卷烟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烟法〔2013〕434号

    各省级局(公司)、工业公司:

        为加强烟草专卖管理,规范卷烟流通秩序,现将调整异地携带卷烟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确定异地携带卷烟的最高限量为每人次1万支(50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得超过最高限量异地携带卷烟。

        二、卷烟生产经营企业超过最高限量异地携带、运输卷烟的,一律依法申领和使用准运证。

        三、2008年1月11日印发的《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规范异地携带卷烟管理和携带证使用的通知》(国烟专[2008]18号)停止执行。

        四、本通知自2013年12月1日起执行。
      



                                     2013年11月26日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16-2-15 09:25
  • 签到天数: 163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4-1-21 11:30 | 显示全部楼层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6-5-11 16:48
  • 签到天数: 60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4-1-23 22:05 | 显示全部楼层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3-2 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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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4-1-26 11:0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份东西去年就已经出来了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8-24 21:01
  • 签到天数: 101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4-2-13 19:0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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