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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利蒲·莫里斯公司的前身是由菲利蒲·莫里斯于1847年在伦敦创办的一家烟草商店。从1854年起,该店开始自己生产卷烟。到该世纪末期时,威廉姆·克蒂斯·汤姆逊买下了该企业,并使之日益繁荣起来。
1902年,公司将其卷烟引入美国。但在当时的美国烟草托拉斯的压制下,公司业务发展缓慢。
1911年,联邦政府下令解散烟草托拉斯,公司业务渐有起色。
1919年,美国投资者买下了该公司,并在美国发展起了生产和销售业务。30年代大危机期间,公司推出了适合一般消费者口味的菲利蒲·莫里斯经济牌香烟,大受欢迎,公司因而成为能以低价同美国烟草公司R.J.雷诺兹公司和李杰特-迈尔斯公司等三大烟草公司展开价格竞争的烟草企业。然而,直到50年代中期以前,公司在美国烟草市场上还只是一个次要角色。
1954年,公司兼并了生产国会牌香烟的本森和赫奇斯公司,使公司经营出现了重大转折。这次兼并不仅使公司业务有了明显扩大,而且还使公司得到了本森公司的总裁威廉姆·卡尔曼。在他的领导下,公司取得了商业史上最为辉煌的业绩,将一种主要是面向妇女的万宝路牌香烟变成深受男士喜欢的世界上销售额最大的名牌产品,从而使公司得以在国内市场上取得了领先地位,并在国外市场上对英美烟草公司的支配地位发出了挑战。
1968年,公司又推出了一种专为妇女生产的弗吉尼亚柔和型香烟。到70年代中期,公司已经成为美国仅次于雷诺兹公司的第二大烟草公司。
1978年,公司收购了李杰特集团公司的国际业务,包括在美国市场外以L&M、Lark、Chesterfield、Eve和Decade等牌子销售香烟的特许权。进入80年代之后,公司又于1981年买下了罗斯蒙斯烟草持股公司50%的股份,业务有了进一步的扩大,并最终取雷诺兹公司的地位而代之,成为全球最大的烟草企业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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