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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警察网报道 经过艰苦细致的侦查,厦门警方成功破获“鹭岛一号”特大跨国生产销售假烟案件,开创我国依靠国际刑事司法协作打击假烟违法犯罪的先河。5月8日此案进入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程序。
1辆“拖头车”
牵出重大假烟案
2010年12月5日凌晨,福建省厦门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根据群众举报线索,联合厦门市烟草专卖局稽查支队,在海沧区某公司的停车场内,查获一辆运输假烟的集装箱“拖头车”。
经逐一清点,共缴获“云丝顿”牌假烟55950条,警方同时抓获涉案司机安徽省固镇县人陈某。办案民警敏锐地觉察到,此案的真相不应当只有这些假烟,应该有着更深的内幕。
民警仔细搜查,在“拖头车”上发现了3张运输单据。单据显示,有一个货柜正准备通过厦门市的港口运往国外,而单据上的落款是厦门某国际货运代理公司。
随后,办案民警对涉案的货运代理公司进行了详细搜查,通过对一份份电子单据的排查,发现有一个可疑集装箱货柜尚未出关。
次日,办案民警在嵩屿国际货柜码头堆货场查获这一可疑货柜,现场查获“健牌”假烟22750条,初步估价340余万元。
然而,这只是冰山一角。
3个男子
假烟网络浮出水面
很快,假烟网络背后的3个男子全部浮出水面。
雇用“拖头车”司机陈某的是王某,男,38岁,福建省泉州市人。王、陈两人运输假烟的合作开始于2010年。王某承担的是“出口”的角色,他通过货运代理公司向船运公司预订船期和集装箱,然后将电子排载单传真给货运代理公司;货运代理公司持电子排载单到船运公司打印设备交接单,并将设备交接单交给陈某。
陈某持设备交接单,开车到码头将集装箱提出后,再开车去运假烟。假烟主要来自于福建省的漳州市、龙海市一带,陈某装运完假烟便一路开着 “拖头车”,把烟运往海关堆场。最终,王某通过货运代理公司买单报关,以普通货物的名义蒙骗过关,把假烟销往国外。
第三个嫌疑人是提供“拖头车”的张某。
案发后,王某潜逃至境外。
0口供
花一个月苦找证据
厦门市公安局成立专案组,一方面细致开展大量外围调查,收集固定证据;一方面采取各种侦查措施,监视犯罪嫌疑人动向。
2011年3月底,王某从境外潜回厦门,并冒用他人姓名住进了一家酒店,随即被专案组发现抓获归案。
此时,一场艰辛的战斗才刚刚开始。面对讯问,狡猾的王某始终不说真话,“不知道”、“别人叫我去的”、“都是通过网络联系”等成为推脱之词。
专案组民警又开始了大量调查工作,收集、固定、保全各种证据,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在一个月时间内,民警对缴获的上千张单据进行细致比对,并对多家货运代理公司、报关行、海关等单位进行走访,对大量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取证,最终形成了证据链。
2011年5月6日,拒不“说话”的王某被批准逮捕,成为厦门历年来假烟犯罪案件中零口供批准逮捕的第一人。
8个国家
截获假烟33万多条
警方查明,价值上亿元的假烟至少流向了8个国家。专案组将案情上报后,引起公安部和国家烟草专卖局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经与有关国家联系,共在8个国家的11个港口,查获了涉案的11个货柜、共计33万多条假烟。
为彻底查清案情、不留遗罪漏罪,2012年7月,在公安部牵头下,为此案成立了国际刑事司法协助工作组,包括厦门2名民警在内的9名人员赴法国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法国警方调查取证非常严格,每一道程序都依法办理。在法国海关相关执法部门的全力配合下,工作组围绕假烟的检查、扣押、质量鉴定、价值认定、假烟处理等方面,收集了大量证据,与国内原有证据材料形成了完整证据链。
流向其他国家的假烟,也借由法国警方开展调查取证工作。最后,所有涉及证据的法文,都被一一翻译成中文,材料多达400多页。
6个月
走私假烟案值上亿元
警方查明,以王某为首的跨国生产销售假烟犯罪团伙,自2010年6月至12月间,向境外销售假烟多达60余个货柜,价值上亿元。其中,实际扣押13个集装箱货柜,假烟价值3000多万元。这是近年来厦门警方破获的全国最大一起跨国生产销售假烟案件,也是福建省在境外拦截到涉案集装箱货柜最多的案件。
假烟制作精美、逼真,流向国外的假烟利润十分惊人。以一包“万宝路”为例,假烟的生产价格大约是1元人民币,而到了国外售价为5欧元,折合40多元人民币。主要犯罪嫌疑人王某原本从事外贸代理,在8个国家的11个港口都有人与其对接,有外国人,也有华人。
目前,此案的调查取证阶段已经结束,进入司法审判程序。
据厦门警方介绍,这起案件涉案金额上亿元,是近年来警方破获的全国最大跨国生产销售假烟案件,为全国首例赴境外调查取证打击的假烟案,开创了我国依靠国际刑事司法协作打击假烟违法犯罪的先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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